大学生不删游戏将没收电脑的做法合理吗?

2015-06-12 09:33阅读:4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学生必须删除个人电脑上的游戏,如果不删,一旦被院方发现,将会没收电脑……长安大学公路学院近日发布“严管网游”的通知,经网友爆料、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称:是为帮助痴迷网游的学生戒网瘾。

大学和高中最大的差别是大学摆脱了填鸭式的应试教育,加之大部分学生已经成年,可以对自身行为负责,很多大学生在缺少了班主任和家长的严格管理以及自身的严格要求后,开始沉迷于游戏之中。为了让学生健康的从青少年向成人转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纪律,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痛下狠招,“决心完成学校与家长赋予的教育职责,与网络游戏和游戏上瘾者决裂。”校方以良好的初衷和坚定的决心拯救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学生,但却采取了这种既违反法律又难言成效的方法,有此引发学生反感,也引来社会舆论的争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我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由此可见学生花钱购买的电脑属于个人合法动产,对个人电脑拥有所有权,学校没收学生电脑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学校在没收期间如果造成学生电脑损坏,学生有权利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从学校和教师的职能来看,学校只是事业单位。学校作为教学组织者和教学秩序的维护者,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学生行为。例如,校方可以规定“不可在禁止时段内上网游戏,违规者可以扣分或取消效应评优资格”。但是,学校毕竟不是执法单位,扣押甚至没收个人电脑,显然超出了学校职责范围。我国《教师法》第七条也没有赋予“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所以说,没收笔记本电脑超出了教师在法律范围内的权力。

从学生角度来说,学生沉迷于游戏,荒废学业显然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任,也违反了学校规定。但在宿舍玩游戏属于人身自由,且并没有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所以并不是违法行为,任何组织机构无权侵犯学生私有财产。电脑内的音频、视频、文档属于学生个人隐私,学校在翻看学生电脑时也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

学校出于教育学生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在执行过程中切不可简单粗暴,甚至违反法律。电脑可以当成玩具,但它更是工具,学校在警告和管理的同时,不妨多一些引导,让沉迷于游戏的学生利用对电脑的掌握程度去做一些有利的事情。这样既能避免学生的反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又真正起到了学校和老师教书育人的重要作用。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