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直播“双门槛”

2016-11-09 03:04阅读:3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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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信办刚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对于直播平台的“双资质”要求成为最大亮点。何为“双资质”?即“互联网(互联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换言之,无论映客、花椒这样的直播平台,还是平台上的主播,均需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查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现由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需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此规定2005年发布,今年年初国家网信办起草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后主管单位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变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事实上,无论新闻单位和非新闻单位利用互联网发布和转载时政类消息的资质必须依法经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进行新闻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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