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印书馆:被告借“新华字典”名义侵权

2016-10-26 09:26阅读:2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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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馆称,作为新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字典,1957年至今,已连续出版《新华字典》通行版本至第11版。2016年4月,“新华字典”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被列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字典”和“最畅销的书”。“新华字典”已经成为公众熟知的字典品牌,构成驰名商标。

被告华语出版社擅自生产和销售“实用《新华字典》(全新版)”等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而且包装与商务印书馆特有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造成了严重的市场混淆。

为此,商务印书馆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华语出版社立即停止侵害“新华字典”未注册驰名商标,禁止被告在辞书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新华字典”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40万元。同时,商务印书馆请求认定“新华字典”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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