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庞大

2016-03-29 02:35阅读:2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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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被称为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元年,2015年则是大爆发的一年,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这个处于发展初期且生命力旺盛的行业。电商巨头们在跨境电商行业攻城略地之时,一些初创公司也进入了快速上升期。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经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其中进口占15.2%,出口占84.8%。据预测,2015年全年的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或将达5.5万亿元,同比增长30.9%。

行业迅速发展的背后是近两年来不断释放的政策利好。2014年7月,海关总署接连出台《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201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决定在杭州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试点政策的支持下,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14年的不足2000万美元快速增至2015年11月底的30.4亿美元。

今年1月,国务院又批准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杭州的经验。在此次新政发布前,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享有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新政前,我国的行邮税实行四档税目,税额50元以下予以免征。

这为跨境电商快速生长提供了基础,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税负不公、税收流失便是让监管层头疼的首要问题。一个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商品,如果走传统一般贸易的形式,需要缴纳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而走跨境电商只需要缴纳行邮税,而按照大部分商品10%的行邮税税率,将予以免征。

此外,一些企业会通过“拆包”的方式,将货物化整为零,变成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物品,以逃避税款和商品进口质检,大量碎片化的包裹给海关带来监管难题。对此,海关重申跨境保税进口必须是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展开,非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不得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同时要求加强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分析监控,打击利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渠道“化整为零”进行走私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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