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规范概念水“竹炭水”“苏打水”仍在售

2015-12-28 06:40阅读:2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今年5月,国家卫计委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开始实施,标签更改将给水企一个缓冲期,最迟期限是2016年1月1日。

新国标规范概念水“竹炭水”“苏打水”仍在售

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市场上包装(包装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标注“冰川水”“苏打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只准标印“饮用纯净水”或“其他饮用水”。超市已经有水企提前执行新标准了,比如“康师傅矿物质水”已开始换装,更换为“康师傅优悦包装饮用水”。娃哈哈“富氧水”也已经明确了新的叫法,比如“氧道活性含氧饮用水”“富氧弱碱性饮用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设立一个“缓冲期”,即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新国标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新国标缓冲期将结束,但各种名目繁多的瓶装水依然在榕超市货架上销售。苏打水、竹炭水、蒸馏水、矿物质水……,这些概念水的价格比普通饮用水高,大多在3元至15元之间,如某品牌一瓶500毫升装的苏打水,售价13元;某品牌标注适合婴幼儿的一款饮用天然水,一瓶1升装的要近8元;另一种厦门产的“竹炭水”声称“经过竹炭特殊过滤制造”,一瓶700毫升卖3.5元。

“元旦开始这些概念水就不能再生产了,在售的都是2016年1月1日前生产的,这些水还在保质期内,不过最后一批卖完后将不再进货。”榕一超市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国标,如果明年生产的瓶装水还贴着各种各样的“概念”就是违规的,消费者若在市场上买到这样的水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