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兴教寺因丝路申遗需要面临大规模拆迁,这一消息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我国拥有丰富珍贵的文化遗产,然而,针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长期以行政为主导,公众参与度不足。要使文化遗产知识和价值观尽快融入社会,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水平和保护意识,必须借助媒体的力量。电视传媒作为大众传媒的一种,完全可担当连接社会公众与文化遗产知识传播的桥梁,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电视传媒(电视传媒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保护文化遗产的作用凸显
电视传媒,具有声画并茂、现场感强烈、时效性强、家庭式接收方式等优点。即便在新媒体发达的今天,电视依然不可替代。目前,电视媒体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有现场直播、纪录片、新闻报道、专栏、文物介绍(古物鉴宝)和电视剧集等节目形式,不仅使人们对文化遗产形成最直观的印象,而且也在潜移默化中帮助人们树立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从传播效果来看,电视媒体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有以下作用:
美国传播学家M·E·麦库姆斯和D·L·肖于1972年首次提出“议程设置功能”理论假说,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大众传媒越强调某一问题,公众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就越高。西安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等引发、促进了关于如何更有效地保护西安市文化遗产的思考。这一节目使得西安市民更为关心西安文化遗产的现状,提高了文化遗产的受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