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家KTV未缴版权费遭索赔 首批被诉

2009-05-30 10:13阅读:6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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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等成沪上首批被诉卡拉OK经营场所 涉及百首歌曲75万元金额

  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正式展开。日前,上海首批4家企业因未缴纳版权费被起诉。CFP 图

  这是自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市首批被起诉的卡拉OK经营场所。在上海,大部分的卡拉OK企业都是通过市娱乐行业协会缴纳版权费,被诉四家企业并未缴纳这一费用。

  因没有向音集协缴纳卡拉OK版权费而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放映多首MTV音乐电视作品,上海天上人间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卡拉OK企业被权利人诉至法院,索赔75万元。这是自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市首批被诉的KTV企业。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批案件,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擅自放映多首MTV”

  今年3月以来,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语同声)发现,上海天上人间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乐翻天娱乐有限公司、上海添欢夜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上海艺宝娱乐有限公司4家卡拉OK经营场所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Super Star》、《不想长大》等多首MTV音乐电视作品,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此,天语同声将这4家涉嫌侵权的卡拉OK经营场所分别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浦区人民法院。

  “要求删除侵权作品”

  天语同声在起诉书中称,其拥有《Super Star》、《不想长大》等多首MTV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排他性专属授权,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于其点歌系统中使用原告享有权利的多首音乐电视作品进行KTV经营,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为此,天语同声分别举证上海天上人间娱乐管理有限公司11首歌曲、上海乐翻天娱乐有限公司15首歌曲、上海添欢夜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30首歌曲、上海艺宝娱乐有限公司10首歌曲,共计66首歌曲,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被告侵权而合理支出的各项费用共计55.4454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娱乐公司两度成被告

  同时,上海添欢夜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还被另一权利人——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因同样是涉嫌侵权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权的《隐形的翅膀》等34首MTV音乐电视作品,原告向法院提出判令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9.5万元,并停止侵权行为。

  这是自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市首批被起诉的卡拉OK经营场所。据悉,天语同声和中音传播均是音集协会员单位,均委托音集协代为收取版权费。在上海,大部分的卡拉OK企业都是通过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缴纳版权费,而被诉四家企业没有缴纳这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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