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境外投资总量快速增长,增加了资本外流压力。日前,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正按有关规定对部分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以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境外投资行为异常情况大致分为四类:一是部分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即开展境外投资活动;二是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报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
个别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四是个别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涉嫌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外汇局一直强调支持有能力和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业务。对于真实合理的对外投资资金汇出需求,外汇局一直予以保障。目前我们主要是从做好真实和合规性的角度开展工作,坚持对外直接投资购付汇的实需原则,同时对于虚假的对外投资行为保持打击力度。
近年来,外汇局在对外投资政策方面不断简政放权,从审批核准转向登记备案,对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是一贯的、稳定的。外汇局加强事中和事后以及现场的监督检查,目的是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