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增值税共有17%、13%、11%和6%四档税率,这种制度安排,对于营改增试点的平稳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税率档次多,难以避免类似业务适用政策不一的问题,有碍公平竞争,不利于充分发挥增值税中性作用。今后将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宏观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调控需要等因素,适当简化增值税税率。
考虑当前经济形势,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时采取了暂不简并税率、暂不对现有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政策进行清理等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安排,确保了营改增试点的平稳推进,但税制改革尚未到位。
对此,在下一步增值税立法工作中,需要妥善处理改革与立法的关系。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营改增试点和增值税改革情况,适时启动增值税法草案起草工作,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