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被要求自查私募资管产品配资

2015-12-05 07:30阅读:5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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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基金公司三类私募资管产品需要核实,并于12月4日前上报。这三类产品包括,一是资管产品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二是伞型资管产品不同的子伞委托人(或关联方)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用同一资管产品证券账户;三是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资管产品: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投资股票市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为了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工作,近期证监会向各证监局下发了通知,规范证券期货(期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营机构涉嫌配资的私募资管产品。严禁资管产品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

通知包含四点内容:一是在证券业协会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甄别确定相关私募资管产品;二是明确了需要规范的三类产品的规范标准;三是分类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严禁资管产品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有序规范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投资人直接参与股票投资的产品;四是持续关注利用一人多户等新型场外配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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