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的新冠肺炎中药制剂新增11个

2020-03-21 07:00阅读:2358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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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批准3家医院的6个治疗新冠肺炎中药制剂,分别是:河北省中医院的香苏化浊颗粒,河北以岭医院的连花清咳颗粒,迁安市中医医院的清肺解毒合剂、培元抗感合剂、清热宣肺合剂、祡葛解毒合剂,这标志着在中医辨证施治理论指导下,针对河北病例特点的中药制剂,将及时应用到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过程中。

以上制剂可在河北省防控新冠肺炎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集中隔离点,以及其他防控工作需要的单位等调剂使用。不适用于健康人员,也不得在零售药店销售。“连花清咳颗粒”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研究团队,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连花清瘟胶囊”基础上加减化裁而形成。

“香苏化浊颗粒”由国医大师李佃贵教授研究团队以“浊毒理论”为指导,结合新冠肺炎发病特征和临床表现而形成,并在河北省定点收治医院——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临床应用。清肺解毒合剂、培元抗感合剂、清热宣肺合剂、祡葛解毒合剂等4个处方由迁安市中医医院结合前阶段临床治疗新冠肺炎经验攻关研制而成。

江西

江西省药监局快速批复同意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温肺化纤颗粒”和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苇梗清瘟颗粒”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申请,批准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白头翁清肺栓”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注册申请。

四川

3月3日,笔者从四川内江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内江市中医医院开发、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扶正克感颗粒”中药制剂已完成全部生产试制和样品检验,于3月2日获省药监局备案通过,可用于“新冠肺炎”的预防和辅助治疗。据悉,经前期实验研究及临床试验,该制剂对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总有效率达到92.24%,且未发现肝肾毒副作用。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药制剂产业发展前景展望报告》显示,目前该制剂已完成全部生产试制和样品检测,并于3月2日获省药监局备案通过。该制剂为四川省“新冠1号、2号、3号”获批并取得较好疗效后,再次获批的又一治疗疫情中药制剂,下一步将生产投入临床,为疫情防控贡献内江医疗力量。

陕西

2月18日,由西安中医脑病医院申报的防治新冠肺炎中药制剂“避瘟解毒颗粒”,成功通过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将作为陕西省第二批获批的防治新冠肺炎中药制剂,在新冠肺炎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适用。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中推荐的轻型伴发热患者方剂,结合本省疫情实际,改良研制出“避瘟解毒颗粒”。该药具有解表化湿、宣肺透热、祛风解毒、芳香避秽的功效,体现了中医“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施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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