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逐步推广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结算

2019-05-14 02:59阅读:6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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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若干措施,加强医保扶贫工作。7月起,广西将逐步在全区应用统一系统,确保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可“一站式”直接结算;贫困患者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应占总费用的90%以上,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两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扶贫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西将摸清底数、精准到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

广西还将建立全区统一的“一站式”直接结算信息系统。7月起,逐步在各市推广应用,实现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可以“一站式”直接结算。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医疗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未能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的地方,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及时结算的方式,简化结算手续。《通知》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内的费用,应占总费用的90%以上。如未达要求,超出部分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如果是特殊病例无法达到规定比例,超出部分想要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须由医疗机构报当地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审批。对贫困人口就医,可实行“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如患有《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29种疾病之一,按医学诊疗规范和诊断标准进行认定后,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患者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只需按月将认定名单报送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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