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网络销售处方药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2018-10-18 01:09阅读:9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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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就网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现象开展调查,披露了不少违规现象。近年来,随着网络销售业态的迅速发展,药品网购现象日渐增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网络销售药品行为采取了不少监管措施,但若要根除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仍有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网售处方药监管难,其实与药品零售实体店不凭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有相同的症结。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有待健全,相关法规未出台,法律责任不明晰,给监管增加了难度。此外,执业医师制度与执业药师制度尚未建立有效的“衔接”渠道。同时,网上售药既有隐蔽性,也呈多发性、散在性,还往往跨区域,涉及管辖问题,这些都使监管工作面临困难。处方药违规销售,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监管难题亟待破解。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久久为功,根治顽疾。

首先,需要加速立法进程。《药品管理法》明确授权国务院就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问题制定办法,但相关法规至今未出台。目前,在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监管依据仍然停留在部门规章及一些零零散散的规范性文件上。鉴于国家正在进行《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建议在相关条款中增加药品分类方面操作性内容,或者尽快制定出台专门法规,强化法律责任。同时,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问题,需要在法律法规中有具体体现。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药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需要研究与执业医师制度的衔接机制。处方药需要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但现在还缺少一个平台,能够使药品经营企业快捷地获得执业医师注册信息,方便地与处方医师取得“确认”。这些都是比较大的“工程”,仅凭药监部门的努力还不够,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协同。具体如何操作,应该在药品分类管理法规中得到体现。

第三,严格执法是取得成效的关键,需要不断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尽管药品分类管理法规未出台,但还是可以从现有法律法规中寻找制胜武器。网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问题,就必须依法严惩。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应该适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的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罚。除了对违法销售者依法处罚外,对提供交易平台、运输、邮寄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也应依法处理。

解决网络销售处方药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系统过程。彻底“放开”不可能,但总是“封闭”又封不住。如何在“放”和“封”中间寻求合理平衡,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笔者认为,需要从品种入手,对使用风险相对较小的处方药品种,可以采取逐步“放”的策略,但有些类别的品种(尤其是涉及特殊药物的品种)就应该彻底“封死”,否则流弊可能很严重。在“放”和“封”中间找到平衡,需要监管部门开展认真细致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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