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

2018-05-18 02:16阅读:4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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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家庭过期药品如处置不当,会污染环境、危害百姓身体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漱玉平民大药房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回收活动,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等多家医药企业参与了此次活动。

我国约有78.65%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其中,30%至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家庭过期药品约1.5万吨,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公益宣传及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对遏制药品非法收购行为、减少过期失效药品对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积极意义。

过期失效药品存在用药安全和环境危害隐患。“药品过期后减效或者失效,服用后造成病情延误;此外,过期失效药品可能会毒性增加。如青霉素类药品一旦过期易诱发过敏反应,严重时导致休克;过期失效中药蜜丸或者糖浆发霉,对服用后身体产生伤害。”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孙雪杰表示,一些不法商贩通过低价收购过期失效药品,经过“翻新加工”后再次流入市场,不仅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也会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如果将大量过期失效药品作为普通垃圾处理,所含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对空气、水源、土壤造成污染。

为使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修订了《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共公布491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定点回收单位,将回收网络逐步延伸到乡镇,现已覆盖全市100%的乡镇(街道),方便市民就近送交过期失效药品,“方便有序、统一规范”的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已逐步健全。各定点回收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保证至少每月一次的集中回收活动,并在日常经营中随时收取群众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

此外,现场还同时开展“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用药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关爱健康、支持安全用药的良好氛围。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张琴波告诉记者,多年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活动,既有食品、药品相关行业活动,也有社区服务、公共卫生及交通安全等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百姓服务,拉进与百姓距离。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药品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了解,本次现场共收到过期药品350多种,价值7万余元,品种主要包括骨伤科类、消化系统用药,妇儿类用药、心脑血管类用药。现场发放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00份,有力提升了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后期,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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