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国医疗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管理中心于近日正式挂牌成立。“十二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一是覆盖面逐年扩大,二是筹资水平逐年提高,三是参合人员受益程度稳步提升,四是建立了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制度,五是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南宁市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一直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基金统筹,由于基金的分散,不能充分发挥保险的“大数法则”,缺乏市级的统筹规划,基金抗风险能力不高,导致部分县(区)出现年度基金透支的现象。
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编办、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16年开始实行基金市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