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立医疗机构将推行医疗责任保险

2015-12-19 10:51阅读:5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12月18日,从全省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安排部署会上获悉,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将统一推行医疗(中国医疗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目前,贵州省有200多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000家一级医院、乡镇卫生医院等公立基础医疗机构。为此,省卫计委制定了《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试行)》,医疗责任保险方案采用“主险+附加险”的形式。主险即必保项目,含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附加险即可选项目,含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和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

方案根据医院级别,对赔付限额和费率调整系数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主险赔偿限额的基准赔偿限额,每人为40万元,三级医院累计赔偿限额达300万元。二级以上医院(含)属于“大专科小综合”类的,经省卫计委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每人赔偿限额,但最低不得少于20万元。另外,二级以上医院(含)可视实际需要选择每人赔偿限额,最高为60万元,最高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主险基准赔偿限额在每人为40万元内的三天即可获得赔付。

根据方案,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贵州省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途径解决。患方请求赔(补)偿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与患方自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作为保险公司理赔依据;患方请求赔(补)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不得与患方自行协商处理,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向贵州省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结果作为保险公司理赔依据。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