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医疗大病保险报销不封顶 明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12-16 10:35阅读:4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中国医疗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又推惠民新举措,该区大病保险报销将不设限额,上不封顶,这一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江宁区40多万居民将从中受益。

据了解,刚出台的《南京市江宁区2016年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年人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标准调整到880元,比2015年增加1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230元,省市补助年人210元,街道和区财政补助年人440元。

这个政策的一大亮点,就是享受新型合作医疗的居民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像一级医疗机构3万元以上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至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政策高于全省统一标准5个百分点,其他等级医院也分别有了提高。

江宁区合管办负责人介绍,更重要的是,享受新型合作医疗的居民今后大病保险报销将不设限额,上不封顶,同时还会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在基金结余的情况下年底对补偿低的实行保底补偿。

目前,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参加人数为41.2万人,社区覆盖率和群众参加率稳定在100%,大病救助最高限额为28万元。从2013年开始,江宁区还给该区40多万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居民,每年再投保800多万元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