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暂停销售“清血八味片”等10个药品 规范广告发布秩序

2015-07-18 11:26阅读:3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据国家食品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监督总局网站消息,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惩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清血八味片”等十个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这十个药品广告有的没有广告审批文号、有的利用过期审批文号、有的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在广告中有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适应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标示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以及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的内容,误导广大消费者,属严重违法广告,且经有关部门多次警告,仍然刊发。为此,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清血八味片”等十个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各相关企业下发通知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品种,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相关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暂停销售措施执行到位。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上当受骗。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