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陕西省物价局消息,从6月开始,陕西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展开为期半年的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价格专项检查,严查十类药品经营价格违法行为。
陕西省物价局等部门日前召开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中心、药品生产经销单位,依法制定药品价格,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价格并设立投诉举报箱和价格咨询服务台。
据介绍,这十类药品经营价格违法行为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采取相互串通、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