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天津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许可合并办理

2015-06-10 04:21阅读:4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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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充分发挥“一个部门管市场”的体制优势,本着“简政、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食品药品经济发展环境,整合涉及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零售(连锁)企业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自6月5日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五证合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这是继3月份“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该市市场监管委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实施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五证合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指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分别向原食药监、工商部门申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五证合并为一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这一重要改革举措主要有三大特点。

第一,流程再造,高效便民。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资源,依法优化审批流程,将市场主体设立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分别申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合并为一证,申请人向辖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递交一份统一的申请材料,即可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经营范围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并标注认证证书编号。同时,保留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正副本,满足企业在外埠从事经营活动的需求。

第二,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五证合一”行政许可,统一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一支队伍集中检查、一张表格同步审批、一个证书统一发放”的“四统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简化了审批环节、减少了办事程序,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解决了群众开药店多种经营办证难、办证多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本市发展环境,提高了办事服务效率,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审理时限由原来五证分别办理的承诺办结时限累计59个工作日,缩短为核发、换发、变更、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进一步大幅提升。

第三,强化审批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推进集中审批,实施“五证合一”行政许可,对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合证发证日期与《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合证证号等做了全面规范和统一,并将由多个审批部门审批的事项整合,实施统一受理、联合检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对进一步强化审批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提升监管水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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