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0年将实现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 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分配

2015-06-10 03:28阅读:3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上海市政府今天上午举行“上海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进会”,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及8个配套文件(即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1+8”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新一轮上海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改革要实现和完成构建完善的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今天会议透露,上海正式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后,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上海社区卫生服务新的目标方向: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服务职能的平台;实现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关系,实施全面、连续、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构建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制度,成为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主要途径,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分配与利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基于内部市场的补偿、考核、激励与分配机制;将家庭医生作为服务与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目标责任,给予配套资源配置。

《关于完善本市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赋予家庭医生可充分调动的卫生资源,构建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对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管理的改革,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卫生资源与卫生费用的“守门人”。具体包含以下任务: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居民在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签约,形成“1+1+1”组合,优先满足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居民的签约需求;

加强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健康管理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掌握签约居民的主要健康需求,对签约居民进行分类管理,提供针对性服务;

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诊疗居民签约后,可在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如因实际情况需至组合之外就诊的,需由家庭医生(或签约二级医疗机构)转诊。按照上述规则,可享有签约就诊各项优惠倾斜政策,包括预约优先就诊与转诊、慢病长处方、延续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医保报销优惠政策等;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管理试点由医保管理部门根据上一年签约居民的实际年医疗费用,核定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费用管理额度,赋予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医保费用的监管职能。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