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严查药品价格10种违法行为

2015-06-09 10:48阅读:2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文件,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大部分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消政府定价,辽宁省与全国一样取消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为全面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6月4日,省物价局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全省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辽宁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对全省药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主要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具体包括供需紧张的血液制品,专利药、独家品种和患者需长期使用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常见病治疗等药品。

检查将针对药企等单位是否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10种价格违法行为。这10种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