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被共享单车列入规划中的车身广告业务,几乎已经被宣判了死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下称《草案》),明确提出“不得在车辆上设置商业广告”。而就在不久前,OFO高调启动了对车身广告的招商,广告部位包括后轮三角板、车筐、车把、车座套、车轴等以及品牌定制车。
不难预料,随着北京、上海相关政策的出炉,其它城市肯定会跟进,不论是明文规定还是口头约定,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单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共享单车想打车身广告的主意基本没戏了。对于陷入巨亏的共享单车而言,这无异于雪上加霜。
从城市管理的角度而言,相关部门要求“不得在车辆上设置商业广告”是有着相当的预见性的。曾几何时,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被喻为城市的风景线;如今,横七竖八的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城市的垃圾堆。如果再允许垃圾堆上布满了各色广告,那和电线杆、公交亭、过街天桥上的“牛皮癣”还有什么区别呢?而且更是有过之而不及。
事实上,共享单车如今已经陷入了商业模式的悖论。如此的重资产,仅靠APP等线上广告显然难以支撑,但想靠线下广告输血,可能性又几乎为零。否则,不论是摩拜还是OFO,都有希望成为第二个分众传媒。如今,满大街的共享单车,很多都成为了“僵尸”;远郊区也冒出了不少共享单车的“坟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