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发文调控商办市场。新规明确规定,“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彻底改变商办市场规则。新规要求,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在建在售商办类项目不得卖给个人,商业银行暂停此类购房贷款。
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并出售给个人的,个人应符合名下在京无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并连续五年缴社保或纳税。北京的上述政策,既阻断了个人购买未建、在建、在售商办类项目的渠道,同时给个人购买二手商办房屋也设置了严苛门槛。不久,广州提出加强商办类房地产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办类物业,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办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
成都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也要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许可开发、建设、销售、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同日,上海要求土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深圳也于5月发文限制商办转性,未来5年,商业办公、研发用房转公寓、偷面积、改建将被严格限制。至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多个城市落地了针对商办类项目的调控政策,从城市类型看,基本集中在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