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房价”效果如何?

2016-09-13 11:36阅读:4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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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限贷限购,还是苏州等地祭出的“限涨”新招,其最终目的都是“控房价”。在苏州发布的政策特别为房价涨幅设置了“天花板”。在对外销售(销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商品房时,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

政策虽然直接影响不大,但从购房者心理影响看,代表了新一轮收紧调控的开始。需要购房者厘清的是,楼市调控目的并不是降房价,而是“控房价”。从成交量和房价涨幅来说,调控还是有一定收效的。但购房者也应该意识到,调控只会让涨幅缩小,而不是房价下跌。严跃进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库存量也不足,总体来讲房价仍会继续上涨。真正的量价齐跌态势要到2017年才会出现”。

一线城市会继续上涨,基于对政策收紧的担忧,部分购房者会提前完成置业计划;受收紧政策的打压,二线城市房价会开始趋缓;三、四线城市将出现房价小涨的现象,与“去库存”下需求释放的态势有关。从后续市场走势来看,天津、合肥、武汉、郑州、杭州、福州、东莞、珠海等城市限购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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