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明确:未来5年,原则上不再安排京津冀地区优化区的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存量建设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明确将京津冀地区划定为减量优化区、存量挖潜区、增量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四个区位,明确各区土地利用原则和利用导向根据这四个区位来供应土地。
规划一出,在市场上引发了不小的震动,这将剧烈改变未来京津冀地区的土地市场格局。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在符合规划期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化为国有建设土地。由于这个转化一般需要1~3年的整理收储过程,目前仍有用地指标在转化为可出让土地的过程中。因此上述规划并非意味着京津冀减量优化区未来五年无一手土地出让。
四个地区的供地政策完全不同,并非一刀切。也并非外面所传的京津冀地区不再提供新增用地。比如京津冀的减量优化区不再提供新增用地,燕郊、大厂、香河、固安、涿州、天津武清等地区土地供应会持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