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改革试点正在面临诸多考验

2016-05-03 02:32阅读:2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两权”抵押贷款指的是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两份文件(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试点共涉及291个县,截止时间是在2017年底。虽然政策层面初步赋予试点县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有抵押融资权能,但实际上农村土地产权的抵押还面临着法律法规、配套机制、社会保障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只能一户一宅,即便宅基地转让也仅限于在本村农户之间,这实际上削弱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有效性,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的抵押价值。与此同时,目前全国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工作还没有完成,除成都、重庆、武汉等地区外,绝大部分地区都未建立起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这意味着,试点还缺乏专业的农村土地产权资产价值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以及科学完整的农村土地产权评估规则,导致的结果可能是难以准确认定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产权的实际价值。

另外,尽管试点突破了《物权法》、《担保法》对于农村耕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但与试点密切相关的农村“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至今仍进展缓慢,修改《土地管理法》中制约这些农地改革的相关规定,已成为当务之急。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