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将透过分类控制房价,开展新房成本调查,增加土地(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供应,落实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加快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业改造为孵化器等6种方式,来稳定南京楼市价格。
今后南京的商品住宅项目价格将设“涨停区间”,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至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针对此前市场上出现的销售乱象和银行变相提供“首付贷”等问题,南京市在文件中规定,将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捂盘惜售等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