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价新标准:总价不超161万即为普通住房

2015-06-01 03:28阅读:3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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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郑州市房管局消息称,郑州市市区已调整住房标准,即普通标准住房单套销售总价标准为不高于161.1792万元,也即144×1.4×7995元/平方米(2014年郑州市市区商品住宅平均交易价格,含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限为146.4422万元,均价为7264元/平方米。目前,该新标准正在执行。

而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也于同日表示,从5月28日开始,郑东新区普通标准住房单套销售总价的上限已经上调,即不高于212.3856万元,也即144×1.4×10535元/平方米(2014年郑东新区商品住宅的平均交易价格,含经济适用房)。而去年郑东新区的普通标准住房单套售价上限为171.1584万元。

据了解,自2012年7月9日起,郑州市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

对此,有市场分析认为,新标准调整后,将有更多“满两年”的二手房符合免征营业税的条件,“此举有助于刺激普通住房的销量”。

以一套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且“满两年”的普通二手住房为例,总售价为210万元,两年前购房总价为140万元。如果按老标准执行,它就是非普通住房了,需要缴纳4%的契税,即8.4万元,还要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5.6%的营业税,即3.92万元,合计12.32万元。

但如果按新标准执行,它就是普通住房,需要缴纳2%的契税,即4.2万元,免征营业税。二者相较而言,能省8.12万元。

另悉,在此次调整住房标准前,5月21日,河南郑州市政府还印发《郑州市保增长调结构强投资促转型实施意见》规定,获得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家庭,若自愿放弃购房资格转普通商品住房,则对其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每平方米8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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