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 未来还有放宽空间

2015-05-30 03:13阅读:3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从下月起,北京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全面执行“认房不认贷”,对过去结清的贷款不计算,这对于北京市场来说,大部分改善型需求都有了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能性。此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标准最低也降至三成。

刚需和改善型购房人的利好消息又来了。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浮出水面,从6月1日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成,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执行“认房不认贷”。

3月30日由央行等部委下发的房贷新政明确,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再购买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此后,多地出台相应的执行细则,北京何时公布实施细则成了社会各界近段时间来关注的热点,不少购房人都期待公积金新政“这只靴子”尽早落地。

从昨天公布的新规定看,北京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含金量”不低。

首先,新规定放宽了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从6月起,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均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此前借款申请人是否进行商品房买卖记录不再考虑,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其次,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降至三成。新通知明确,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三,新规定对二套房贷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有所放宽。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住宅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这意味着,大部分改善型需求都有使用公积金的可能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等业内人士认为, 此次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最大的受益群体是改善型需求购房人。在此利好政策的影响下,可以预见,下月,北京楼市将延续升温趋势。而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调整中,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没有变化,仍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二套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也没有变化,仍为80万元。业内人士就此也认为,未来公积金贷款还有放宽空间。

新政实施后,只要是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没有住房的,购房就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这意味着,如果此前有房,只要将其卖掉,即便之前用过贷款,或是因购房提取过公积金,也都能被认定为首套房。

此前,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中,一户家庭只要名下查出来有一套既有房源,或者此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此前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都会按照二套计算。

此次北京公积金的首套房贷款,也不再按照房屋性质和套型建筑面积区分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新政实施后,只要认定为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都只有2成,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而此前,北京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房的政策是,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此次新政第三个重大变化就是二套房首付降低至三成。此前北京公积金二套房的首付,执行的比例是不低于70%。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而新政实施后,对于二套房,购房人首先要结清已有的公积金贷款,最低的首付比例则降至3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此前公积金,二套房贷的发放对象,要符合北京市统计局公布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去年6月起执行的现有标准为31.31平方米,因此,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家庭,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而从6月1日新政实施后,二套房贷的发放对象,就将取消这一限制。

对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受益人群是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缴存职工。例如:借款申请人虽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名下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借款申请人名下有一套住房,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的,不再设定现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限制。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