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溢油”重大事故环境公益诉讼首立案

2015-07-26 05:18阅读:3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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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接到青岛海事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以该基金会为原告、康菲石油(石油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和中海油为被告的“康菲溢油案”环境公益诉讼正式立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使渤海湾生态环境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这是围绕4年前这起重大事故的首个正式立案的环境公益诉讼,也是我国第一个由社会组织提起并得到受理的海洋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

过去四年围绕该事故的官司始终未断

2011年,中海油与美国康菲公司合作开发的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重大溢油事故,溢油油污沉积物污染面积达到1600平方公里,影响范围涉及辽宁、河北、天津、山东三省一市,这起事故被国务院调查组定性为中国迄今最严重的海洋生态事故和漏油事故。

过去的四年中,围绕康菲溢油事故的官司始终未断,但并未有哪个社会组织成功以环境公益诉讼的名义起诉康菲公司并得到立案。

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了解到,其在今年6月以康菲石油与中海油两家公司为被告,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前日,该案被受理。

绿发会方面表示,事故发生至今四年,但因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依然没有做,而此前虽然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支付了近17亿元的补偿,但国家海洋局是作为国家机关索赔的,而溢油事故造成的更多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并未对此追究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绿发会是中国科协批准的专门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的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此案是其在“甘肃水源污染案”和“海南红树林案”后第三起获得立案的环境公益案件。

绿发会并未提出具体索赔金额

据悉,在发起此次诉讼之前,绿发会曾向国家海洋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获知康菲公司损害赔偿补偿的使用情况,以及事发后受污染海域的海洋生态现状。根据国家海洋局的回复,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支付的近17亿元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补偿已足额到位,拨付给环渤海受影响的各省市(包括天津)。

对于被事故污染的海域现状,国家海洋局在给绿发会的回复中称,海水石油类浓度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个别站位的石油类含量超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浮游生物群落结构逐渐恢复,但鱼卵、仔鱼数量依然较低,甲壳类体内石油烃含量略高于事故前水平。

“至今,渤海湾溢油事故发生已有四年,被告一直未采取任何措施用于渤海海洋环境修复,生态污染仍在持续,导致溢油污染更加向海洋的深度、广度扩散,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绿发会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损害的渤海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使之恢复到溢油事故发生以前的状态。

绿发会并未提出具体的索赔金额,如果要提出具体索赔金额和修复费用,就需要对污染损害进行量化评估,难度相对较大,因此主要提出要求其恢复生态环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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