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1月进口煤炭达181万吨

2015-02-12 04:10阅读:6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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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消息,2015年1月,广西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煤炭24批、181万吨、1亿美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86.5%、14.7%和30.5%。其中边贸进口的越南无烟煤接近停止,1月仅有1批/0.12万吨进口,而2014年同期煤炭(中国煤炭市场调查研究报告)进口量有158批/39.47万吨。

其中,钦州口岸共进口煤炭6批次、总重37.4万吨、货值1962万美元,分别为来自印度尼西亚4批、澳大利亚1批、菲律宾1批,煤炭检测结果均符合《办法》要求。较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71.43%、32.64%和47.43%,进口国别也较2014年同期的5个国家减少了2个,分别是越南和朝鲜。

为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6部委联合发布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在我国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的商品煤要达到的环保质量要求,包括灰分、硫分、发热量及有毒有害微量元素等指标,规定不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这是广西煤炭进口量减少的主要原因。

据悉,广西检验检疫部门参照《办法》的指标进行监测,发现越南边贸无烟煤大部分达不到要求,并及时向有关企业进行了通报。今年新规实施后,国内贸易商如果贸然进口煤炭,发现不合格需要退货,难以从供货商得到赔偿,贸易风险太大。因此目前煤炭贸易商提高了对煤炭环保质量的重视程度,对质量不稳定的煤炭处于暂缓进口的重新考察阶段,进口前也会先委托检验机构在国外装货港对环保元素进行预检验,合格后才发往我国,越南低质无烟煤更是难以通过预检验,进口量锐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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