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
主要调整项目包括,将无铅汽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4元。将石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元。对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 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予以返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乙烯类产品具体是指乙烯、丙烯和丁二烯;芳烃类产品具体是指苯、甲苯、二甲苯。
将溶剂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元。将柴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0.8元。将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0.8元。对燃料油税目中包含的蜡油开征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为0.8元/升。
将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元,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开征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为1.0元/升。将航空煤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0.8元,暂缓征收。
附件一: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序号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简称) |
单位税额 |
备注 |
1 |
27101110 |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铅含量每升不超过0.013克的) |
1.0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 |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 |
1.4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 |
2 |
27101120 |
石脑油 |
1.0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 |
3 |
27101130 |
橡胶溶剂油、油漆溶剂油、抽提溶剂油 |
1.0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 |
4 |
27101911 |
航空煤油 |
0.8元/升,暂缓征收 |
提高单位税额 |
5 |
27101921 |
轻柴油 |
0.8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 |
6 |
27101922 |
5-7号燃料油 |
0.8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 |
7 |
27101929 |
其他柴油及其他燃料油 |
0.8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并扩大范围,涵盖蜡油 |
8 |
27101991 |
润滑油 |
1.0元/升 |
提高单位税额 |
9 |
27101992 |
润滑脂 |
1.0元/升 |
新增 |
10 |
27101993 |
润滑油基础油 |
1.0元/升 |
新增 |
11 |
27101999 |
其他重油及重油制品 |
0.8元/升 |
新增 |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