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明确餐饮业“最低消费”定义 促进市场良性循环

2015-03-13 04:17阅读:5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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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湘菜大师许菊云提交了《关于加强餐饮业产业链安全监管的建议》《关于明确餐饮业“最低消费”定义和范围的建议》等建议。他说,“现在人们对餐饮(餐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健康和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人大代表,要尽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目前我们的各项规定中,对于最低消费尚没有明确的定义和范围。”许菊云说,商务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颁布的2014年第4号令《餐饮业经营管理(试行)》已于2014年11月1日生效,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没有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争议,如年夜饭套餐是否属于“设置最低消费”就争论得沸沸扬扬。

许菊云建议,细化《办法》中关于“最低消费”的定义和范围。“尽快出台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利益的实施细则,明确‘最低消费’定义,厘清‘设置最低消费’范围。”许菊云说,明确概念、厘清范围有利于维护公共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规范餐饮市场、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瞩目,上海福喜、台湾潲水油等事件使得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许菊云认为,规范餐饮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的规范化管理,重振市场消费信心已刻不容缓。但是食品安全不仅是餐饮服务一个环节的问题,而是需要餐饮业整个上下游产业链齐心协力共同解决的问题。

许菊云建议,加大餐饮业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贯力度,建立餐饮业信用体系,增强行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理念;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达标认证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餐饮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针对行业突出和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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