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食安责任保险试点

2016-01-23 09:57阅读:2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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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风险极高的食品(中国食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企业,今后将可以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将直接对受害者先行赔付。日前,安徽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出台了《安徽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点期间,由各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招标方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服务质量高、网络齐全的保险机构作为试点承保机构。

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首负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补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重点实施单位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

安徽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投保企业或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费用;依法应当由投保企业承担的事故鉴定、公证、诉讼等费用。

承保机构应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杠杆调节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投保企业发生食品安全损害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勘查和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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