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拟禁带严重异味水果

2015-10-14 11:12阅读:4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即将踏入地铁时代的东莞,未来市民乘坐地铁是不让带榴莲臭豆腐的。正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十大行为,其中就包括了禁止“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等物品。

“坐地铁不让携带异味水果(水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我买回来的大榴莲难道只能在地铁入口处解决掉?”意见稿一出,就有市民对于“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这一禁令提出了疑义。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该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影响车站、列车环境卫生的物品,携带充气气球或者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也在被禁止之列;但对于列车车厢内可否饮食,则没有明确限制。

另外,该意见稿只突出禁止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及妨碍卫生的物品”,但对于哪类物品属于“严重异味”范畴,则没有进行解读。还不少受访市民表示,这一禁止行为定义太模糊,何为“严重异味水果(食品)”让人分不清。“被普遍认为比较重口味的榴莲和臭豆腐应该属于这一领域”,家住地铁附近的市民刘先生认为,这一禁令不清晰,香味四溢的汉堡或热狗等在列车车厢内是否可列入异味食品,这对于不同的乘客是会有不同的解读的。这样一来,市民可否携带同样有味道的汉堡热狗等上车,就很难界定。市民黄女士建议管理方列出清单公示告知市民。

据了解,地铁不能“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这一规定在国内各城市的地铁禁令中较为少见。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