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就广告法8个配合部门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着重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告进行了明确规范,并详细列举了“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17类被禁止使用的内容。按照意见稿设定的时间表,此规定将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老年人最易落入消费陷阱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拟要求,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的内容包括: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众所周知,眼下的保健食品销售市场鱼龙混杂。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阮光锋表示,其实,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是比较常见的推销手段,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所谓的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等方式,向老年人变相推销高价产品。阮光锋说,老年人非常关心健康,时间也相对充足,很容易成为重点推销对象。嘘寒问暖、旅游兜售、现金返还等形形色色的花招不断推出,大打免费牌、专家牌、亲情牌,导致老人容易上当受骗。
新规有利规范保健食品市场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阮光锋分析认为,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名人代言的问题,名人代言如果不规范很容易对消费者起到误导。受到明星作品和知名度的影响,很多人都会相信明星的代言。但是,明星代言只是一个商业行为,更多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所以,规范化管理、禁止明星代言保健食品,有利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虚假宣传问题,有利于让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
实际上,规范了市场、避免虚假宣传对于消费者和明星都是有利的,消费者避免误导,明星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名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