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半年食品类投诉增加1倍多

2015-07-08 09:00阅读:2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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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布上半年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类投诉统计分析情况。今年1月至6月,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3981件,挽回经济损失1463万余元。其中,食品类投诉数量和所占比重均呈上升趋势:投诉数量为754件,与去年同期342件相比增加了一倍多;食品类投诉占受理投诉总量比由去年的2.92%上升到5.39%。

保健品投诉居首位

消费者马先生在京东商城的天力讯驰(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店铺购买了修正玛咖精片。该网站宣传“此商品是为蓝帽标识的保健品”,实际收货后发现只是有QS标识的普通食品。马先生认为涉嫌虚假宣传,要求退一赔三,遭到对方拒绝。后经消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还马先生货款并加倍赔偿,共计1560元。

今年上半年,全市消协系统受理调解保健品投诉69件,占食品类投诉总量的9.15%,排在首位。市消协表示,尽管保健品投诉、咨询居高不下,但由于被诉主体不明确、没有留存有效票据等,所以,真正受理案件并不多。即使受理了的案件,因为保健品质量责任难以判定,往往是虽无疗效,也无明显害处,因此要求全额退货很难,赔偿更难。保健品投诉中涉及虚假宣传的18件,占保健品投诉的26.09%。此类投诉大多都是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一些不法经营者抓住老年人注重健康的心理,打着健康讲课、义务体检、包治百病等旗号,夸大宣传,利用打折、有奖、赠送等手段,伺机夸大宣传,兜售保健品,有的甚至用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品。

食品类纠纷存在“三难”

食品类投诉的种类复杂多样,食品本身具有卫生、保质期限等特殊属性,普遍存在消费者举证困难,双方责任认定困难,调解的途径、手段等导致的化解纠纷更困难的“三难”问题。以保健品销售过程中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投诉为例,由于商家大多采取口头宣传等形式,消费者很难提供商家夸大宣传的证据。此外,消费者购买食品后发现食品变质或有异物等问题,因问题可能与储存条件、拆开包装等因素有关,责任认定十分困难。

市消协介绍说,食品投诉在责任难以认定的情形下,双方对赔偿数额往往各持一理,僵持不下,给调解带来了难度。新《消法》和《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无疑激发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但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商家看到十倍赔偿的数额及最低500元的赔偿数额,与食品本身价款有较大差距,往往会心存侥幸,不愿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将问题推至厂家,或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无疑对调解增加了难度,也增加了维权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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