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后勤部日前印发《作战部队军用食品管理办法》,调整改进全军作战部队军用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轮换方式,由原来的部队自行组织、所需经费从部队伙食费中列支,改由总部统一计划、统一筹措、标准配发、免费供应。
从总后了解到,军用食品作为野战条件下给养保障的重要手段,已逐渐成为部队执行重大任务给养保障的“首选”。为确保作战部队军用食品及时轮换和携运行标准落实,满足部队遂行多样化任务应急保障需要,总后勤部对作战部队军用食品的筹措供应、配发标准、轮换方式和经费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改进。《办法》明确规定,作战部队要按照标准保持军用食品战备常量,总部每年按照标准的一半为作战部队轮换补充;轮换出的军用食品,主要用于野外驻训、军事演习等任务饮食保障和适应性训练;部队遂行作战、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可以动用军用食品,由团级以上单位后勤机关业务部门提出建议,经本级军政主官批准后实施。
据总后相关负责人介绍,总部统一组织轮换,可以统筹作战部队军用食品和战略储备军用食品的使用,发挥整体效益,节省轮换经费,保持战储军用食品长储常新,有助于减轻基层部队保障负担、增强部队给养应急保障能力。《办法》要求,每年采购的作战部队军用食品,优先用于战略储备军用食品的轮换,轮换出的战储军用食品纳入年度供应计划。《办法》实施后,不再单独安排战储军用食品轮换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