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8-04-24 12:36阅读:3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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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今年重点支持南疆四地州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对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用于发展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的卫星工厂、扶贫车间,就业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生产厂房适当补贴;对上述终端产业生产企业,按照每50名员工1个名额的比例享受人才引进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5万元,补贴3年;对服装、家纺、针织、地毯、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业生产企业,按照出疆产品销售额的4%给予出疆运费补贴;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新建扩建超过5万锭以上的棉纺项目可享受现有棉纺产业政策。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纺织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各类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新增就业补贴,即第一年2000元/人、第二年1000元/人、第三年2000元/人;对于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企业产品运费、电费、员工岗前培训和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贷款贴息等方面,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发展高水平、清洁化的印染产业,推进新建印染项目和全产业链纺织服装企业印染环节向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阿拉尔聚集,打造以乌鲁木齐国际服装服饰展示交易平台为核心的商贸物流中心,推广“卫星工厂+农户”等模式,扶持民族特色服装家纺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新疆纺织交易市场。

自4月起新疆暂停开工在建的棉纺项目委托国家行业机构评估,装备和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棉纺项目,允许继续建设,建成后可享受现有棉纺产业扶持政策。除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简称“克州”)外,其他地、州、市新建扩建的棉纺项目不再享受现有棉纺产业扶持政策。3月前建成投产的棉纺产能,继续执行现有政策,分三年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置换等方式,逐步淘汰3万锭以下(含3万锭)规模、装备落后的棉纺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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