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控制棉纺产能过快发展,控制在建棉纺项目,暂停开工在建的棉纺项目,经过评估后,允许继续建设,建成后可享受现有棉纺产业扶持政策。2018年3月前建成投产的棉纺产能,继续执行现有政策。分三年,逐步淘汰3万锭以下(含3万锭)规模、装备落后的棉纺产能。
保持现有政策稳定。在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企业产品运费、电费、员工岗前培训和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贷款贴息等方面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对各类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分3年(第1年2000元,第2年1000元,第3年200Q元)给予新增就业补贴。国家和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各地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发展。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棉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控制在建棉纺项目。暂停开工在建的棉纺项目,由自治区委托国家行业机构进行评估,装备和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棉纺项目,允许继续建设,建成后可享受现有棉纺产业扶持政策。限制新建扩建棉纺产能。除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外,其他地(州、市)新建扩建棉纺项目不享受现有棉纺产业扶持政策。
提升现有棉纺装备水平。对2018年3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棉纺产能,继续执行现有政策。分三年,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置换等方式,逐步淘汰3万锭以下(含3万锭)规模、装备落后的棉纺产能。取消新疆地产棉补贴。自2018年1月起,终止执行纺织企业使用新疆地产棉给予补贴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