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制品行业政策风险

2016-10-27 02:24阅读:10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目前我国在PE制品行业(中国PE制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的标准化工作还不完善,随着国家对PE制品行业的规范,PE制品受到的约束越来越多,这对于技术研发比较薄弱的企业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

员工素质、人才结构将直接影响PE制品生产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大部分PE制品生产企业已拥有科研力量较强、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员工队伍。但是目前国内PE制品行业内各企业对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需求迫切,人才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上地域的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对不同地区PE制品生产企业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