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鞋帽(鞋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于1996年8月获准注册“百伦“商标,并于2004年4月转让给周乐伦。而2004年周乐仑申请注册“新百伦”商标,2008年1月获得核准准侧,核定使用在第25类“鞋、靴……运动衫”等商品上。New Balance公司在200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25类“鞋”上注册“NEW BALANCE”商标,中文名叫新百伦。2006年12月,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此后,开始大规模使用“新百伦”中文名进行宣传和营销。
从两段时间点来看,New Balance对“新百伦”的使用在先,而周乐伦对“新百伦”标志的注册在后。如果从个人猜测的角度,很容易得出周乐伦存在山寨新百伦的可能,但在法律层面上则有另外一番解读。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当它在一国使用受到保护时并不意味着在中国也可以受到保护。我国通常保护在中国已注册的商标,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他人“抢注”,向商标局提出后商标局宣告他人注册的商标无效,商标的真正使用人再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后才可能获得保护。
近日,这桩商标纠纷案也有了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新百伦公司构成侵权,只是一审的9800万赔偿款被判为500万元,而周乐伦的“新百伦”正式成为被法律保护的国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