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遭前定增对象起诉

2015-12-11 09:18阅读:2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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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今日公告称,因与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华夏兴邦(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兴邦)、华夏绿色(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绿色)提起诉讼。事实上,就在10余日前,两家基金还是青山纸业(中国纸业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座上宾。不过,随着上市公司在11月末将其剔除出认购对象,准亲家就此演变成了冤家。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为何终止两家基金的认购,青山纸业并未在二次修订案中明言。在今日的公告中,公司终于透露出些许端倪。公司表示,在此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证监会审核过程中,由于华夏兴邦、华夏绿色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均发生多次变化,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项关于“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规定。

工商资料显示,华夏兴邦与华夏绿色的合伙人在7月份及11月份的确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华夏兴邦的合伙人在7月9日由原来的中能绿色基金、华夏盛世基金,变更为包括前述两家基金以及中英低碳创投、华能资本、搏实资本等5家公司。11月9日,合伙人中的中英低碳创投退出;11月11日华夏盛世基金退出。与之类似,华夏绿色的合伙人也在7月9日、11月12日发生了变更,其中最主要是变化为华夏盛世基金退出,只剩下博时资本和中能绿色基金。

不过,根据青山纸业11月17日发布的华夏兴邦与华夏绿色合作协议,两家基金的合伙人已经与最后一次工商变更资料相符。

据此推断,在对定增预案进行首次修订之时,上市公司似乎已经知晓两家基金合伙人的最终变动情况。既然如此,为何上市公司当时没有对两基金的认购资格提出质疑?在此后的10余日中,为何上市公司又了改变主意?这其中仍然有不少谜团待解。

事实上,华夏兴邦及华夏绿色仅仅是资金为参与青山纸业此次定增设立的投资通道。出资人通过认购博时青山资本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从而参与上市公司此次定增。因此,从定增认购对象穿透的角度而言,这些出资人才是公司定增的参与者。

据青山纸业11月17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稿)披露,青山1号的委托人主要为郑建平等18位自然人,其合计认购金额为5.06亿元;青山2号的委托人主要为许其新、郑建平、韩晓春、卫保川等28位自然人,其合计认购金额1.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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