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林业小额贷款争取突破10亿元
福建省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分山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逐步在林改完成区推行林权抵押贷款,针对林改后贷款主要集中在林业企业、林业经营大户而广大林农群众贷款难的问题,福建省在2006年8月推出面向分散林农的林业小额贷款。
两年多来,针对此项贷款期限短、利率高、手续繁琐等问题,福建省林业、财政和金融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实行财政贴息、开展联户担保、以农民合作组织为平台进行贷款等,这些措施为缓解林农贷款难起到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08年福建全省新增林业小额贷款5.56亿元,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49.1亿元。
从省林业厅获悉,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林地分散、林农资金短缺问题,福建省将以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林业小额贷款,力争2009年林业小额贷款突破10亿元,受益农户突破3万户。